前陣子想要畫畫,最後卻開始了寫小說。
對那不斷回想與咀嚼的過程十分著迷,寫著寫著開始不確定那些片段是真實的還是虛構的,
是老毛病。
甚至連對方的表情是開心還是困惑的,
都只能夠從我的主見去形塑你的一切。
在真實的三天裡面虛構你。
但我不想要它只是一個愛情小說,人們一定會只在乎誰是主人公,猜度裡面的情節。
所以我在思索書寫的結構,我也想要讓你也在推測那是不是你自己。所有翻閱的人都將是偵探。
我想讓讀到這本書的人能在稱謂上跟我一起與你從陌生人變成有點熟悉的人。
、
或者,
這會是一個實驗能否將愛情小說也擁有藝術書籍那樣優雅而高貴的架構,
像是一部電影那樣而我們就是那個投影器,不是觀眾而已。
不過到了最後,
它還是一本暈船仔的紀錄,紀錄了你的魅力。嗚嗚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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